翻蔷要立法了 youtbe的博主们是不是都要跑路了
看罗宾发的vlog讲他自己开始担心了腹语哥,波仔分享等翻蔷博主会不会被我党抓起来当典型,这种露脸实名制的博主真的是胆大啊
http://www.ncsti.gov.cn/kjdt/tzgg/202111/t20211115_51269.html 飘窗都立法多少年了,91大神们不还是活蹦乱跳的,反而是大艺术家吃瘪了。
中国的法就是口袋,想不想装,怎么装,装谁都是他们说了算。我想只要不是太过分,一般是不会管的,但还是要注意风险,毕竟现在经济不好,不排除他们饿慌了吃相难看。:lol 执法部门本来就是一群傻子,不影响到政绩,他们不会管事儿的 没有了墙确实也不行,国外的那些黄色的东西会污染我们的小孩子,但是范围不能太随意,既然要立法,还是要以法律的方式确定好哪些是要在墙外的,哪些是不能墙的,要有规则可操作不要有随意性,这才是立法的意义所在,所以我是赞同墙的,但也要科学上网,我觉得不矛盾,所以这里我认为立法是对的,但呼吁不要随意用法,随意释法,要明确法条,让人知道该墙的一定墙,不该墙的一定不能墙。 某位又是教上网代理方法,又说墙立的好的。
真的是又当又立,这才是最婊的。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嘿。。你看看粉粉和湾湾在油管对骂,那个才叫tm的恶心 立法就举全家之力,砸锅卖铁人肉出墙 你的意见 很好 :lol
组织上希望 你下次不要再提了 你平时骑自行车闯红灯,jc懒的管你,但如果一波运动来了,行人闯红灯都会抓,看谁倒霉了 油管大V都有后面的公司在运作,提供这些东西很难么?你觉得你们当地执法机关翻个墙,跟你上网代理待遇一样吗?你对政策和资本都是一无所知啊孩子 那些露脸还一直推荐机场 发教程是真的厉害 我的视频是被转载的
我的视频卖给人家了
立法抓上网代理,又不抓创作人 具体哪条 第四十一条?https://cdn.jsdelivr.net/gh/master-of-forums/master-of-forums/public/images/patch.gif 把执法部门当傻子骗后果只会更严重:lol 只是看想不想搞你,要搞你一个也跑不掉 真出来了,肯定会抓几个不太听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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