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Floor 发表于 2023-4-12 12:40:47

这笑话怎么这么多呢?

@emzz

我淘宝买邀请码,卖家论坛喷我哈哈?最可笑的是卖家要曝光我信息,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噢。


您可是真的太优秀了。 :handshake

我在这里跟你说,趁早。别嘴上说着,行动不做。 :lol

看到没有,这就是活生生的,影响到他的利益了,他怕我在这里生是非,牵连到他,所以开始威胁我,麻烦您动动脑子哈哈哈。你可逗死我了。

他心里是这样想的:如果我生是非,把他连带一起封号了,淘宝企不是没有邀请码可卖了?


你认为,你曝光,你在LOC能包庇你? 答案是不能,加了权限,就能包庇你?答案也是不能!当警方需要调查的时候,我会把LOC所有者的证据全部指向C大的淘宝店,和QQ号,配合调出你的贴子。

别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好好做你的生意,该是你赚的钱,跑不了,不该是你赚的钱,你也赚不到,人要信命。别到时候在关进去一个月两个月罚个款,赔个偿。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我希望从此以后,不关乎你的事情,你不要去矛头对准我,我第一个被封的号,矛头对准的就是绿云,很简单的事情,被群众吊起来打, 哈哈我真的是笑死了,在这里呢,说抱歉啊,影响到你们AFFMAN的利益了。

我只是把这些话送给,淘宝店主@emzz,希望大家不要跟风。3Q。

lefiiibraio4 发表于 2023-4-12 12:41:02

还是那句话,我要是你就有点骨气退出loc.
要有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势,坚信loc不能失去你,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东方不能失去曹县。
不过从你花钱买邀请码也要上赶着来挨骂的行为看,你的精神确实不太正常。
由此再反观你的行为、思路不同于正常人也情有可原了。
卧槽我写着写着竟然有点可怜你了。

灌水王 发表于 2023-4-12 12:41:54

那你快点和你的淘宝店断开联系吧。

无论你们通过什么渠道交易的邀请码,噢,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微信。

而且你和那个女人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呢。

抓你不行,我就抓淘宝店被,反正最终是指向你的。

如今,微信聊天记录都能作为证据了,你还在担心什么呢? :handshake

mylita 发表于 2023-4-12 12:42:10

吃瓜,现在没版主来 没人管他还担心什么

frily 发表于 2023-4-12 12:42:53

@欧阳逍遥 起来干活了

https://hostloc.com/thread-947641-1-1.html

fyjh 发表于 2023-4-12 12:43:42

不好意思,我不开淘宝店,你随便人肉随便查,淘宝店是我的下下下下下家,您可放心我保证你绝对找不到我

tender1973 发表于 2023-4-12 12:44:33

笑话多你就滚啊。

kissholy 发表于 2023-4-12 12:45:20

吃饭付钱了吗?
吃了半年多的饭,嫌新点的不合胃口。
店家写了不重做不换菜,一样死缠不休让人家给你无条件重做,不重做就要砸店。
最后把钱全部卷回来了。

霸王餐在走国判盗窃罪。是刑法 ,不算轻微违法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灌水王 发表于 2023-4-12 12:45:33

差不多得了,你算个寄吧公民,做人还是低调点好,别到时候哭都来不及:lol

sxw819 发表于 2023-4-12 12:45:59

帮顶不懂:lol

plx2000 发表于 2023-4-12 12:46:10

全球撕逼论坛

wyh000000 发表于 2023-4-12 12:46:25

打起来打起来

tows 发表于 2023-4-12 12:47:24

1、我没犯法
2、我没抢劫
3、我不卖梯子

我怕什么呢?

还有就是把你的国粹收一收,别张嘴闭嘴就78 88的,你好像没刷牙。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笑话怎么这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