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nkxxx 发表于 2009-3-7 13:29:42

加拿大分尸案华人凶嫌“不负刑责”

加拿大地方法院法官裁决,去年在搭乘巴士时行凶,将另一名乘客刺死后砍头的中国移民李伟光因患有精神病,不须负刑事责任。

加拿大温尼伯格地方法院法官斯库菲尔德表示,中国移民李伟光不须为去年的凶杀案承担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现年41岁的李伟光很可能被送入精神病院,而不是监狱。

受害者麦克莱恩的家人指责法院审判是一个“橡皮图章”,使犯下凶杀罪的疑犯逍遥法外。

麦克莱恩的母亲迪德莱伊说,她的儿子不会白死,他的死将唤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关注。

迪德莱伊最近已向联邦政府要求,依据麦克莱恩的案例修订刑法。凡因杀人罪被定罪的罪犯,须终生监禁,永不得假释。

斯库菲尔德法官在裁决中说,李伟光残杀麦克莱恩的行为“怪异”、“野蛮”,但从他的行为来看,也透露出他患有精神病。

法官说,当李伟光在犯案时,“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他认为他是在执行上帝的旨意,进行自卫”。

李伟光承认杀害了22岁的麦克莱恩,但拒绝承认犯下二级谋杀罪。

对李伟光的庭审进行了两天。控、辩双方的心理医生证人都认为,李伟光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精神分裂症

被警车包围的巴士
李伟光当时曾想从巴士的玻璃窗逃走
李伟光在法庭审理中声称,他杀害麦克莱恩是在执行上帝的旨意。

辩方证人罗腾博格医生说,李伟光声称在杀害麦克莱恩前,曾听到上帝的声音,上帝告诉他,麦克莱恩是邪魔,必须立刻将他杀死,否则李伟光会被麦克莱恩杀死。

李伟光说:“这个声音说:‘现在就杀吧。如果你不杀,他就会杀死你。’”

而控方证人、法医精神病学家亚伦医生说,李伟光被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包括听幻觉,他在杀人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

此外,李伟光还认为他的受害者拥有超自然力量,如果不将麦克莱恩开膛破肚的话,受害者死后还会复活,并找他报仇。

中国移民

李伟光于2001年从中国大陆移民加拿大,曾是一名电脑程序员,并于2005年入籍加拿大。

李伟光被控在去年7月30日搭乘加拿大灰狗巴士时,杀害邻座乘客麦克莱恩。

李伟光当时持刀连刺熟睡的麦克莱恩达50至60次,然后割下他的头,将他开膛破肚,掏出内脏。

警方文件显示,当警方在加拿大温尼伯格以西约90公里的公路上包围巴士时,李伟光似乎“闻了一下,然后吃了麦克莱恩的部分尸块”。

警方说,李伟光还将受害者的鼻子、舌头和一只耳朵放进口袋。警方在巴士上发现了很多用塑料袋包着的尸块。

控辩双方共同承认案情书中称,在李伟光被捕后,他曾请求警察杀死他。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加拿大分尸案华人凶嫌“不负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