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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2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找个中行MM当LP.
我在武汉,我女友是中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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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该多好啊
发表于 2005-6-29 21: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气喘的可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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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29 22: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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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200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29 22: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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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22: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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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02: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行的MM很有钱?
还是能把银行的钱拿来自己用?
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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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03: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bayet at 2005-6-30 02:58
中行的MM很有钱?
还是能把银行的钱拿来自己用?
不解


可以把无论是偷的票还是抢的票无论票上写的是阿猫的名字还是阿GOU的名字,都去自己的MM那办托收

[ Last edited by 乱发渐欲迷人眼 on 2005-6-30 at 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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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04: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害你MM,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五条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九十七条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第九十八条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九十九条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第一百条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第一百零一条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第一百零四条 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前款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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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05: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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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07: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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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5: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以上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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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7: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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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7-1 16: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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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 18: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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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 20: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夜影 at 2005-7-1 16:40
这么多人既然搞不懂他的愿意,晕啊,你们赚USD太多了。赶快休息啊,否。。。。。。

其实,他是可以通过他LP搞到网赚资源,况且,武汉的票票又多



你知我用意,我把这笑话,搞得太绕了,2和4楼也是高手,我还想知道,发现我大喘气时,是谁松了口气,我去做他学生。

jiangcnclspw你的飞脚我有所谓,你教我吧本年度最牛的资源:本年度最牛的资源:本年度最牛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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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 02: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行长拉关系来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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