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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贪官外逃!1月26日,中国银行发言人王兆文证实,1月3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全家离境去了加拿大,并且卷走了6亿多元储蓄资金。
巧合而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前一天,即25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秀珠案”4名涉案人员分别以贪污、受贿罪做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3至20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的讽刺矛头,直接指向我们的反腐败机制和司法机制。杨秀珠,一个50多岁的女人,曾任温岭市副市长,在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位子上,以来有影、去有踪的形式,大摇大摆地上了飞机,无人拦阻,直到离了境才传出涉案2.532亿元的消息。眼下,虽然审判了4名涉案人员,但是作为“杨秀珠案”的杨秀珠,却逍遥法外,十有八九是在偷着乐,若再不下决心把反腐败的关口切实前移和进行司法改革,说不定还会发生什么事。恰恰就是在这种担心之下,高山又步上了“杨秀珠之路”,究竟是制度漏洞还是制度无能?
很显然,主要原因不在制度,而是“润滑剂”(腐败)使制度打了折扣甚至使其瘫痪。银行支行的行长,首先没有调动数亿元资金的权力,况且他拿走的是储户的钱,不是自己的钱。而对这种反常操作的制约,中国银行的规定可谓面面俱到。其次,官员出国,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有关部门对他们的来往司空见惯之后,见到证件就“啪”地一声盖上章。当然,绝对不是没有对官员出国把关的详细规定,而是这种把关对那些常来常往的人太眼熟了,以至于达到了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地步,根本用不上本人拿着一摞子手续亲自跑。第三,情的因素太大,“哥们”关系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杀手锏”。总之,调动资金、出逃、案发,贪官们表演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问题不在于制度,而在于制度对他们无能。
上世纪初,林语堂先生曾经痛斥过当时的国民劣根性,说人们津津乐道于道德和法制,也懂得制定出“宪法”,但就是没有认真执行的习惯。历史的车轮又前行了80多年,截至目前有4000贪官携巨款外逃,再加上国内的已经被发现的和未被发现的,可以说都曾轻易地“摆平过”公检法等机关。所以,作为国家法律捍卫者的公检法等机关,承担责任理所应当。从这个意义上说,考验黑龙江政法队伍的时刻又到了,一是考验他们能否快速地查个水落石出;二是考验他们能否把责任人一一绳之以法。
那么,黑龙江的政法队伍能否履行好这个重托呢?从最近一年来的一些事来看,不能不让人有些动摇。2004年10月,省法院院长徐衍东和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发双双被免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被称为“东北政坛地震”。年末,仍旧不能消停,佳木斯市警方对辽宁人董学忠在佳木斯做生意被骗,先是三个多月不管,后是调查一个月之后又做出“不予立案”处理。不仅如此,《新晚报》的报道说,“卖淫嫖娼是一种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犯罪活动”的标语在佳木斯的餐饮娱乐场所随处可见。众所周知,这是一个法律常识的问题,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治安处罚,而非犯罪行为,不应该受到刑罚。可佳木斯警方,竟在常识问题上搞错了。
不久前,黑龙江省的主要领导说“要维护和树立黑龙江的好的形象”。遗憾的是,黑龙江的法治环境实在是不好恭维,又出了一个“高山案”。可见,好的形象不是“一句话”就能够如愿以偿,而必须切实解决问题。人们有理由问一问:加大反腐败和司法改革的力度,难道就不是好的形象?事实上,也只有这样才能够阻挡得住“杨秀珠”们的脚步。
[ Last edited by wzy1978 on 2005-1-29 at 2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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