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就北京地区故宫博物院、长城等6个世界文化遗产游览参观点申请调整门票价格一事举行听证会。根据调整方案,故宫门票价格淡季由每张40元调整为80元、旺季由每张60元调整为100元;颐和园门票价格淡季由每张20元调整为60元、旺季由每张30元调整为80元。
这些“世遗”参观点的门票为何要上涨?据管理方称,是因为门票价格不高,不利于提高景点旅游接待水平,不能有效利用价格杠杆控制超负荷的客流量,对文物保护十分不利。因为“世遗”需要完善的保护,需要获得可持续的发展,这就必须要有相当的修缮资金。而我以为,这样的理由看上去很美,实质是站不住脚的。
这种涨价的前提,就是简单地把“世遗”参观点视为著名旅游景点,视为一种商业开发。这未免太过令人遗憾。北京这6处“世遗”参观点,不仅仅属于北京,她更属于全国,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这些文化遗产本身附含着极大的公益属性,能够给参观者带来特定的教益功能。可见,这种通过涨价的商业开发,有悖于文化遗产的特质,由此必须产生特定的负面效应。
如果相关部门真是出于文物保护的目的,为什么不愿意舍弃部分旅游方面的收益,通过限售门票来限制游客人数呢?而且,只要不断地完善对这些参观点的服务与管理水平,相信客流本身对文物保护不会产生什么破坏作用。许多专家认为,价高也是限制不了客流量。可见,这种价格杠杆最终控制的不是“客流量”,而只能是在提高参观点的“收入数”呀。
我觉得,北京此次6个“世遗”参观点涨价,是一种不和谐的声音。我不知道,继北京之后,全国会不会有更多的相似的参观点随风而起。文物保护,需要的不仅仅是金钱,更需要的是提高人们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提高游客的素质。所以,我以为,这样的涨价,最终只能成为某些管理部门的“摇钱树”。
民营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