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规则条款
1.
活动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含起讫日,下称“活动期间”)。
2.
本活动适用于2021年7月31日(含)前核卡成功的花旗银行礼享卡、花旗银行礼程卡、花旗银行至享卡、花旗银行轻享卡的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
3.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 持卡人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绑定信用卡,且经[我的优惠] – [我要参加活动]进入活动页面注册本活动后,通过自助渠道成功办理指定的账单分期或交易分期达标,则可获得相应的礼遇。具体分期期数、金额及礼遇,以活动页面显示为准。
4.
上述“自助渠道”包括微信、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及短信渠道,“分期”包括账单分期及交易分期。整个活动期间,三档达标礼遇不可同享,同一位持卡人仅可获得一档礼遇。该分期活动礼遇不可与同期的其他分期活动礼遇同享。
5.
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花旗信用卡主卡的分期金额将合并计算,并以主卡持卡人为获奖人。
6.
花旗银行将在2021年12月底前通过短信通知获赠者获奖情况,如满足获赠条件:
(1)持卡人获赠的支付宝代金券将以兑换码的形式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持卡人在银行登记的手机号。持卡人应当确保在花旗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如手机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影响权益的发放。如因客户的预留手机号码有误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未能收到服务短信的,花旗银行不承担责任。因手机制式或运营商造成的短信屏蔽,而导致未能接收服务短信,请与手机厂家或运营商联系,银行可安排再次发送,但若该等问题未解决,银行无法保证持卡人手机可以收到短信。若持卡人需补发短信,请于2022年1月底前向我行提出。请持卡人在短信中注明的有效期内完成兑换使用,逾期无效。
(2)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导入其花旗人民币信用卡账户中,若获赠者同时持有多种信用卡账户,则按活动期间办理分期的信用卡账户选择较高级别的卡片进行导入(为本活动之目的,卡种级别由高至低依次为花旗至享卡、花旗礼程卡、花旗礼享卡、花旗轻享卡)。持卡人获得的刷卡金的有效期为自刷卡金导入之日起的3个自然月。例如,刷卡金于2021年12月15日导入持卡人的花旗人民币信用卡主卡账户中,则持卡人需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使用该刷卡金,超过该有效期,该刷卡金将无效。
7.
如满足获赠条件,我行将在如上活动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发放礼品。如未在相应时间内收到礼品,除本规则条款另有约定外,请持卡人于2022年1月31日前联系本行,否则将视为放弃礼品。
8.
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不参加本次活动,若信用卡账户在获得礼品前已被注销,则视为持卡人放弃获赠。
9.
返还的刷卡金仅可用于抵扣刷卡消费,不可用于取现,不可抵扣年费、利息,不可视为入账用于偿还已出账单。
10.
若持卡人撤销分期交易,或未能按期偿还分期金额或手续费,花旗银行有权利取消、撤回或要求持卡人返还相应奖励。
11.
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套现),否则本行有权对其信用卡采取拒绝批准交易或暂停信用卡功能等管制措施而无需通知持卡人。
12.
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花旗银行信用卡相关条款和条件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等非正常状态或在获赠前已销卡、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退货或未入账的,则花旗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变更和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花旗银行有权解释、修改本活动规则、暂停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花旗礼赏世界积分奖励计划条款细则"、《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14.
本条款所述“花旗"或“花旗银行"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信用卡"或“花旗信用卡"或“信用卡"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行的个人信用卡。
15.
若您对我们的服务及产品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号,输入关键字"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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