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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一批一夜暴富的"富翁"。中国的大富豪们有个特点,就是异常地集中在地产领域。这些"富翁"暴富的轨迹即"暴富操作流程图":中国腐败官员和有钱人"利益同盟"。
"腐败官员"和"有钱人" 进行"资本运作",在短短几年的时间,成为百万、千万、几亿元级的"暴富式的富翁"。
据统计,自80年代末以来,因为土地转让中违规现象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达100亿元以上。譬如,原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在任副市长期间将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地价,5000多万元批出去;慕绥新从1997年到渖阳市任市长至2000年,沈阳财政收入1年损失数10亿元;沈阳黑老大刘涌请马向东吃饭,临走时,顺手给马向东秘书2万美元。事后,马向东作为回报,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将价值3.5亿元的沈阳市中街商业区一块2.4万平方米的用地,无偿划给了刘涌。单是取得中街这块商业用地,刘涌一夜之间就增加资产3.5亿元。
一位经济学家说:"中国的富豪们在短时间内积累数亿元的财富,在世界资本史上都是不多见的,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原始积累大都经历了100多年的努力,而他们只需十几年甚至几年便可完成!"这样的腐败,不靠办企业、不靠科学技术,也没有较长时间的"原始积累",更没有企业家的艰苦奋斗,只靠一些"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资本运作"而完成。
一位中国的学者透析出"富翁"暴富的轨迹:"制定圈地计划→摆平土地批租方→最低首付资金→取得可套取银行贷款的土地手续→用承建单位资金做到正负零→搞定银行获得抵押贷款→基本完成收益周期" (即"暴富操作流程图")。 并进一步阐述说:当今土地资源,它没有公开的市场价,"级差"特别大,一些土地的价格,往往全在于当官的一句话,一进一出都以亿来计算。土地资源方面出现的问题,与大规模的土建工程有关,与巨额的投资有关。房地产开发是以未来将要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做抵押从银行贷款搞开发!
国土资源属国家基本的和根本的资源,它的掌控使用从来属于国家、属于政府。因而新一轮的重大腐败案件往往是围绕著超大规模工程展开的,围绕城市的"拆迁圈地"和农村的"专案圈地"展开的。因为这种腐败操作方便,流程简单,最能赚钱,最能在短时间中使人暴富。这样的权力资本腐败,要有两个要素缺一不可,一是有掌握土地大权的官员,如地方上握有"资源绝对支配权"的"父母官",二是要有掌握钞票大权的银行家,也就是口袋里装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金钱的"银行官", 然后在"市场――资源――金钱"三者之间进行"资本运作"。说白了就是"空手倒"。"资本运作"需要钱,然而房地产商哪儿来的钱?什麽背景都没有的人又从哪儿去找钱?于是,精明的商人将眼睛盯住银行家,因而怎麽将银行家们搞掂,就成了商人们的一门深奥的学问。于是,银行家们自然就成为房地产商和批发土地官员"共富的物件",成为"利益共同体"中的一员。银行家一摆平,钱就滚滚而来。据学者的计算,房地产专案中有超过70%的资金是来自于银行。
在中国2002年度100名富豪中,竟然有40多人涉足地产业。而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只有30人左右是地产商。所以,管土地的官往往也富得最厉害。有关专家进一步指出,中国在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出现的"权力资本腐败",与地产领域"权力腐败"如同双胞胎,同样玩儿的是权力者、金融家和投机冒险家之间的"利益同盟"游戏。90年代末期,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将招商引资视为当地经济起飞的重中之重,大中小城市纷纷出现招商引资热、房地产开发热、金融热、建筑工程热,这时腐败的表现就进入到工业资产 (如"国有企业的出售"、"改制") 领域、土地和房地产等与"资本"密切联系的资产领域,这就使中国的腐败又进了一个"新阶段"。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华民解释:有些人根本没钱,但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将要收购的国有资产作为事先合约抵押给银行,然后由银行给出现金流转给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而收购者本人一分不出。他不承担任何风险,一夜之间就成功地成为富豪。这种做法的荒唐之处就在于他不仅没有用个人的资本参与市场和协定收购的竞标,而是用银行的钱来购买国有资产,然后变成自己的。
《国际金融报》去年末有消息称,中国国资委前不久公布的资料,中国经营性国有资产大约有10万亿元。 在当局推出"国有企业的出售"、"改制"后,一些"有权人"、"有钱人"即将"国有企业的出售"、"改制"视作为"唐僧肉",将它看作是"腐败的最后一次机会"或"腐败的最后一顿晚宴",千方百计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一些地方一窝蜂出售钜额国有资产,一些地方的案例表明,有的以"拍卖"为手段,疯狂占有国有资产;有的以"公司脱钩"为幌子,将国有资产变为私人企业;有的以招商引资为由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从公开侵吞到暗箱操作,从非法变成合法。
一位读者来信:"这里正在掀起一股'拍卖热',原来效益好与不好的企业,现在全部一卖了之。至于这个企业的资产是怎麽评估的,哪些人评估的,工人一概不知。有时连厂长也没有权利评估。最后拍卖的价格是政府一些官员与'外商'协商的结果。可怜的工人们则根据'外商'买断的价格决定自己被卖的价格。卖得好的,工人获得800元/年工龄的"补偿",差的只有400元/年工龄。从此回家安度余生。据知情人士介绍,其中,招商引资的外商很多人是'内商',他们以手中的权力用国有资产 (固定、非固定资产) 参股,变相的侵吞国有资产;另一些地方政府从表面上完成了招商引资的任务,实质是以国有资产作交易,对方少花钱多办事,双方实现'双赢'。主人翁从此真正成为居家主人。一幢原县委政府招待所,卖了270万;一个县城中心的农机厂,卖了780万;一个造纸厂,卖了400万。邓聿文先生在《规范国企改制杜绝国资流失》一文中指出,20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特别是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重组中,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仅对1994年12.4万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调查统计,资产损失及挂账就达4438亿元;2002年,国家审计署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以及决策严重失误等原因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就高达72.3亿元。据报道,经济学界流传的一个"比较认可"的数位是,近年来,"国有资产每天流失1个亿",一年就是365个亿当今腐败加剧了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
中国的一些"有权人"、"有钱人"的暴富人数的绝对值,与全国人数的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非法获得的财富,是极其惊人的天文数字。有学者统计,50个中国富豪的资产,相当于5000万中国农民的年纯收入;而300万个百万富翁的资产,则相当于9亿中国农民2年的纯收入!当今腐败相关联的则是,被卷入到串案、窝案的都是一些被"大的第一把手"领导的"要害部门"的"小的第一把手"。同时,"家族式腐败"已经成为一个很有"特色"的特点,一批被称为中国经济精英的银行家(银行官员)被拖下了水!分析表明,中国的"权力资本腐败"是与金融腐败联在一起的,在"'富豪'――'父母官'――'银行官'"三者之间建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利益共同体"。暴富了的"有权人"和"有钱人"结成了"生死利益同盟",在一些地区或领域已经形成了气候,成为一股能左右地方动向的势力,他们有能力去"摆平"或"搞掂"那些想反对他们的人。而且为了不受惩罚,暴富了的"有权人"和"有钱人"首先将资产转入在国外注册的公司,然后卷资外逃,且金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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