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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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15: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本帖最后由 DanceFloor 于 2007-6-10 04:15 编辑 ]
发表于 2007-6-9 15: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信息当然不能随便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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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15: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A才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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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15: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ckboy 于 2007-6-9 15:22 发表
A才混帐。

不打电话,不接电话,给你一个电话号码,你交100,打了接了再另外算,接受得话找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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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15: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ceFloor 于 2007-6-9 15:13 发表
一个人,比如叫小A,要接一个联盟的电话。
小A找到小B说:“你把你电话给我,如果接了电话,我就给你200¥,没接就算拉“
B说:”不成,我自己的私人电话不可能给别人的,你如果想要个电话号码,可以卖你一个 ...

你要是觉得号码不交钱不能给,你有权利不给,我发表我的观点,也是我的权利,说你不厚道我不是我个人,光我群里就有好几个,
不想跟你磨牙,你要是觉得你道理充足,请你继续,还有你写的打电话200,应该改一下了,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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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9 15: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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