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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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7 17: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含蓄矜持,谦卑有礼,

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飞之行为。

二、听到纯色笑话,一律装作不懂,

不得有恍然大悟连呼"安可"之行为。

三、婚礼上饮酒,以三小杯为限,

不得有豪兴大发与来宾划酒拳之行为。

四、忍受新郎与自己之装扮,

不得自认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脸之行为。

五、即使汗流浃背,亦要装作若无其事,

不得有撩起长裙猛吹电风扇之行为。

六、来宾致辞祝贺新人多子多孙时,

不得有摇头反对出声抗议之行为。

七、坐于定位,

不得有自由行动查看签到簿上礼金多寡之行为。

八、专心应酬,

不得有于假发或头套中暗藏随身听之行为。

九、体贴新郎辛劳,

不得有于新婚夜强迫对方履行夫妻义务之行为。

十、婚礼隔日早晨应保持精神饱满,

不得有气若游丝引人遐想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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