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今***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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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20: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4-12-21 13:32:00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2004年12月21***,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倡导成立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隆重召开。来自全国整规办、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商务部信息化司、中消协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40多家我国知名的互联网企业作为联盟首批发起单位出席了大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女士到会讲话,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代表介绍了联盟情况,并进行了诚信公约签字、授牌仪式。



  在会后,还举办了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高层座谈会(封闭式),主要就《电子签名法》的法律环境、《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的政策环境以及营造消费者网上消费环境展开论坛。



  随着世界经济的信息化和全球化趋势增强,中国加入WTO和融入世界经济,我国电子商务正逐步走向全面应用,并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初步统计,2002年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4900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2003年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02年增长30%以上,达到6370亿元。同时,电子商务环境有所改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电子商务保障环境得到一定程度重视,网络基础设施、信用体系、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电子商务运行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宋玲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电子商务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一是推进电子商务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将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效率和质量,形成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效措施。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于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形成统一完善的市场,更好地实现市场对各种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三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国家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从而把握发展主动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地位。



  她说,2004年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有两件有关电子商务的重要事件在这一年发生。一是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二是在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关于加快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若干意见》并即将正式发布。我们要抓住这些机遇,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但在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乃至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生存和发展将十分困难。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提高,买家付款后不能及时得到商品,卖家卖出商品不能保证收到货款,商品质量问题,网上重复拍卖问题等等,都难以避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国务院作出了在五年内要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的统一部署,全国各行业和各地方都掀起了信用建设的高潮。



  宋玲理事长在讲话中强调,市场经济是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特别是在经济进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协会成立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是协会作用和功能的进一步增强和延伸,希望在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下,搭建一个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和团体共谋诚信、共同发展的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服务,增强电子商务的可信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逐步推动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



  该联盟将在各相关部委指导和支持下,以网站(www.EC315.org)为核心,联合业界优秀诚信互联网企业,对网站和企业的基本登记注册、资质、资信和管理、交易、服务状况进行权威披露、审核认可和评估,使与之进行交易的单位和其用户能通过本获得可信的、动态的基本信息和包括网络公证、网上法律服务、网上仲裁以及其他在线委托等增值服务。“诚信联盟”将在电子商务交易者之间,电子商务经营者与其用户之间以及国际电子商务经营者间建立权威的、第三方的资质及信用评估平台,充分发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沟通政府与企业,组织联合企业及为企业服务的作用,发挥法律服务机制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以此建立电子商务企业门户平台、资信平台和服务平台,增强电子商务的可信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



  附第一批发起单位名单: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金诚信用、 ebay易趣、搜易得、云网、淘宝、一拍、北斗手机网、卓越、新浪、盛大、第九城市、七彩谷、光通通信、泰康、《电子商务世界》、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  
百灵编辑: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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