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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展域名整治专项工作,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合法利益,1月15日,CNNIC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通告》表示,凡是2009年12月14日之前注册的CN域名允许个人持有、交易、建站等。
公告中提出,在域名持有者身份真实情况下,今后将允许个人持有CN域名,但必须是2009年12月14日之前注册的CN域名(域名必须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大原则),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对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认真审核,如材料不合格,应当及时通知用户予以补充。
CNNIC表示,2009年12月14日之前注册且符合规定的老CN域名将被允许交易、创建个人网站(域名必须合法使用)等。2009年12月14日之后注册的CN域名必须为企业名义,且今后继续执行个人不得新注册CN域名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通告》中特别指出,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通告发布后,国内各域名注册商相继发出公告,要求域名持有者立即在1月31日前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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