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关闭 [复制链接]
查看: 7139   回复: 64
发表于 2011-5-24 0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呵呵,估计很多人都盼望我出现吧,好来澄清一下到底孰是孰非,所以知悉此事以后,我就上来了,本想好好给大家说说事情的原委和来龙去脉,以正视听,但是,当我看完论坛里的“非花非雾”发的几个有关针对我和我的培训班的帖子后,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非花非雾”帮我解释就好了。大家不信吗?那就让我来帮大家整理一下,相信群众的眼睛的雪亮的,呵呵。



第一条线索:无辜被踢的真相

非花非雾发帖说,自己是无辜被踢,连问我理由,我也不说,他言之凿凿,真如同我是不问青红皂白就把花了6K人民币进来的学员给随便踢掉了,哎,这个Q2C真是“坏透顶了”。咱也不多说,截图为证并附上传送门:http://cnwebmasters.com/thread-84569-1-1.html


请大家注意我标注红色的内容。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个帖子被很多人回复,有表示支持的,也有表示怀疑的,也有我的学员自发出来替我贴了一些当时他合买资料被公开的截图证据(传送门:http://cnwebmasters.com/thread-84569-3-1.html
38
楼帖子),所以,非花非雾又开了一个新帖进行了一番新的解释和说辞,我截图为证并附上传送门:http://cnwebmasters.com/thread-84583-1-1.html





大家看看这前后的说法,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恐怕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吧。呵呵,其实,非花非雾在第一个帖子里,只字不提自己找人合买的事情,却说自己无辜被踢,甚至我连一句话都没有给他解释,可是他的第二个帖子里却写得很清楚啊,他自己做的事情称得上是“无辜”吗?我是“无缘无故”就把他踢掉了吗?!自相矛盾的人啊,伤不起啊,伤不起!!!



第二条线索:合买的真相

我也不说多余的,继续给大家整理逻辑关系,截图为证:



呵呵,人们说话都是要有逻辑性的,有因才有果。那大家看看红色划线的字,应该可以看到,因为“非花非雾”钱不够,所以,他的朋友帮他出了1000元,按照这个逻辑,朋友借钱给他参加了培训,那非花非雾确实不是合买,只是暂借钱而已。借钱还钱,那非花非雾只要有钱了还给朋友就好了,完全不必担心任何问题。

可惜的是,大家再看看蓝色划线的字,他的朋友说他没有给自己看资料,所以火了,就去检举了他。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清楚,这个“好朋友”为什么会火,那是因为某人的承诺没有兑现,吃了独食。如果这个好朋友只是为了追缴这笔借款,完全不必去找我检举,这就是“我一个比较好的朋友”仅仅因为借了1000块给你,就会发火对你做的事情吗?大家觉得呢?!我想这合买的真相自然就浮出了水面了,那既然都是合买了,你觉得我踢掉你,你还是无辜的吗?况且我还没有踢掉你,我后面会解释,我的一番好心却被你当成驴肝肺。




第三条线索:借钱的真相

还是用截图说话比较有说服力,就用第二条线索的图,大家可以看看红色划线的字,“非花非雾”口口声声说自己当时钱不够,所以才让好朋友给出了1000元,这是为了证明他并非合买,而是因为钱不够,才找人借钱。那我们再来看看他在回复别人帖子时候的留言截图(传送门:http://cnwebmasters.com/thread-84569-1-1.html
3
楼回帖)





他从去年8月加入我的培训班,自言在我这里没有学到啥有用的东西,而他自学成才执行的项目月入5K刀,但就是这位月入5K刀的兄台,在去年8月还要找朋友借1000元钱参加培训,那这从逻辑上,就只有两个解释:

一是你当初不缺钱,所谓的1000元只是想合买而已,所以你所谓的无辜被踢,完全是谎言;

二就是你根本没有月入5K的能力,你自己的原话“开始我也很犹豫,当初到底是学LEAD,还是学blackhat”,你既然都还差1000元的钱来参加培训,那如何又有钱去参加其他的培训?你没有参加其他的培训,你又如何在短短时间内,从1000元人民币都还差的人,跃升到月入5K刀呢?

呵呵,在心理学上,有一个检验说谎的最好办法,就是让说谎者把曾经顺着时间叙述的事情,倒过来叙述,结果说谎者就无法流畅的叙述自己的经历,因为这是他顺着时间编造出来的,结果倒过来就忘记了次序,这就是顾前不顾后的结果,而你前后矛盾的说法,不正是向大家展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吗?呵呵。

说到这里,其实我内心十分愧疚,因为我愧对了其他的学员,当他合买的事情在201012月中旬败露以后,我依旧让他换了一个号继续呆在群里直到这几天,而不是在当初就直接把他踢掉,这一点我觉得已经对他仁至义尽了。任何一个培训班,哪里有培训者发现合买者以后还继续让他留下来学习以观后效的,恐怕也就是本人我了…………。

其实,我是觉得,学员花了这么多钱进来培训,也属不易,有的时候形势所迫、情非得已,不能一棍子打死。但是为了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我只能在明面上选择公布合买的证据,并假装踢掉非花非雾,实际上却让他换了个号继续进来学习,而与他合买并检举他的朋友,我也按照我当初公布的检举规则,经过我认真考察,让其进入了我的培训班参加学习。

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对于我的宽容和心软,“非花非雾”你非但不领情,而且还四处诋毁我,这网赚圈子本来就不大,我如何不会有耳闻,就像我的学员说的一样:“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你不但不收敛还大肆污蔑我,让我忍无可忍,所以才于近日将你踢出学员培训群。结果你还这么高调,在这里用谎言继续诋毁我。说实话,对于合买的行为,我当初的培训条款写的十分清楚,一律不退款开除,我已经容忍你继续留下来学习,就如同论坛里的一个朋友说的一样“踢掉你是本分,不踢你是人情”,可惜你根本不领情,这叫我情何以堪。

该说的我也说了,该解释的我也用你的话和我的话都解释了。最后,我只是想说,还有好多的证据我是懒得去贴出来了,但是并不代表我没有。我只希望你能从善如流,不要在耍这些小聪明,与其耍这些小聪明,玩这些小心眼,不如踏踏实实做好项目执行,我只是想在这里告诉大家真相,而不是想挑起是非,引起争吵。

这里是骄阳兄的论坛,而骄阳兄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他的论坛成为口水战的阵地,做好网赚,从老外那里赚好钞票,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大家说是不是这样的道理啊!最后还是要在这里借骄阳兄宝地,感谢大家对我和对我的blackhat培训班的关爱和支持,谢谢大家,也欢迎大家来我的论坛转转。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发表于 2011-5-24 02: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雾非花 于 2011-5-24 04:14 编辑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我对天发誓没从Q2C哪些项目赚到一分钱,如果我至今从他那些项目赚到一分钱,我死全家,难道一定要参加培训才可以月入5KD,我月入5KD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你不信绝对可以问群里的那个姐姐。那天我朋友跟你说这事情,我也是气在心头,本来参加这培训也就觉得没希望,我就说我不解释,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要合买我为何出4000,人家出1000?我不吃亏?当初参加培训我是不是有和你说过我钱不够?今天还有个人出1500元来跟我买教程,我买了吗?从这一点也可以证明我也不是为了那一千块,当然我那个时候也知道你不会T我,我何必解释,后来你说让我朋友加入,然后怎么样,怎么样的,几好啊,我朋友也可以加入,我为什么不答应你?你宽容,你也是有目的,那时候刚开始搞二期培训,不想接外生枝,说的自己多伟大,可惜你的二期培训不怎么样,所以导致后期连你自己在群里屁都没放过,我都懒的说了,反正我也有自己的项目,再说你既然解决了这事情,为何后来又无故T人呢,这点你没解释,人家私底下和朋友质疑你有罪吗?我哪里大肆诋毁你了?整个培训你说,我是不是除了拿机器码等一些事情,烦你不超过10次呢?整个培训怎么样大家心照便是,我也早知道你回出来说话!我何惧有之,我站出来做丑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暴露这个培训里面的一些实情和情况!如果你服务好,让人家赚了钱,心服口服,估计大家都尊称你为神也,早就感激不已,早就向你靠拢了。如果说实话,你根据培训条款做到了,你对天发誓,如果你做到了,你问心无愧,如果你没做到,你死全家,别下下就拿所谓的培训条款说话,有时候条款还不参杂你的自己的所谓营销手段,吹嘘自己,然后让更多人的加入,你也未必能做到那样的培训效果,培训条款还指明6000呢,我交5000又是怎么回事?其他学员是不是要问你退款?你应该退款,真的!在此也感谢Q阳兄这几天没删除这些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2: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插入,静观其变。。。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3: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iva 于 2011-5-24 03:15 编辑

2# 非雾非花
这个非雾非花大牛啊! 首先别的咱不说,你激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拜托你激动归激动不要打那么多错字OK ?好歹你也是有文化的人
你都说了 你都会翻录教程了,你还会操作 LEAD   而且操作的如此之好  一个月 5K 刀啊 · 收款图也是我从未见过 这么犀利的 !光提现到银行都 14100 刀了!这在我们老家都可以 取个哑巴回来当媳妇,还有很好一套嫁妆了! 你也是有才 有财人! 下次 一定要仔细检查一下你的字 ,别让我们这些 关注的人,感觉你是慌不择路,胡言乱语!

1.你发誓你没从 Q2C 那里赚一分钱  赚了一分钱 ,你死全家!

你没赚到钱怪谁啊?怪Q2C 没教你赚钱?那别人怎么赚了?还跟叶军说 红红搞的 TW  跟 Q2C 没关系?你去问问 红红去 看看是不是那回事?据我了解别人红红 从 TW教程发布 很多人没坚持下来 别人红红 一天 耗多少小时在上面? 几万 TW 死去  几万 TW 重新上来! 据说 天天上网 骨头都变形了! 你能几个月这样重复着同样的事情 这样去做? 我是没坚持下来的 !想必 你 这位 LEAD 达人 可以! 既然可以你为什么不了?  别净他妹的扯了看了教程 不去做 就能赚钱了? 你妹的 葵花宝典还那么牛X 哄哄的  你看了不自宫 你他妈能练的成?

2. 月入5KD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你不信绝对可以问群里的那个姐姐

我不怀疑你月收入5K 刀 还问姐姐?问哪个姐姐?你人鱼姐姐啊? 别老是拿着这个点来说,咋感觉你是要跟Q2C 比收入 跟很多人比收入? 证明有钱 还是证明啥?这样才能让你更有底气的在这里回帖?

3. 说什么 Q2C 在群里 不放屁 。你除了拿机器码等一些事情,烦他不超过10次呢

我还就那个去了! 你自己在帖子里都说了 你家天天过清明节 过 春节的 !都那么忙着过节你 自己不去找别人 别人还主动过来问你 小花花 你需要我什么帮助么? 我看你是 嫖J 嫖多了 习惯了 别人主动 过来问你 先生 需要服务么?
我想 在 网赚这个圈子开培训的 没有谁 下贱到这个地步吧!主动去找你!

人不行,别怪路不平!道不通,别怪路施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3: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雾非花 于 2011-5-24 03:53 编辑

4# chiva
我这个帖子是针对他说我没能力达到月入5KD作的回复!事实上我也没从他那些项目赚到一分钱,再说红红月入多少KD关不关Q2C的事情,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听说这个,顺便说了下,这些也是交流常有的事情,你看清楚!至于我问不问他那是随便吧,回来问他拿个机器码都没反应!而且我希望你不要把不相关的人的名字公布出来,这样对他们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3: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是来看看你是如何赚钱的,你的收款图好奇怪啊只有1个是INC的啊

可惜没看出钱的来源,可以告诉偶你做的是什么联盟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5: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赚友滴眼睛是雪亮滴!
Q2C说的不错,有时间多执行项目,和平才能快速发展,口战只会浪费时间资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6: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雾非花 你不但人品差,还是伪君子。说什么没泄漏资料.没有翻录教程 你好意思说出口? 我也贴出来一个q2c在群里公布出来的证据
T你不对吗?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公道自在人心。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7: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给力证据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8: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8: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是来看看你是如何赚钱的,你的收款图好奇怪啊只有1个是INC的啊

可惜没看出钱的来源,可以告诉偶你做的是什么联盟吗?
无名书生 发表于 2011-5-24 03:51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付款名怪怪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8: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月刀 于 2011-5-24 09:20 编辑

看来非雾非花确实人品不行啊,还“言辞凿凿”的说“说人品吧!我不怕!” 。不仅自己给自己扇耳光,还要别人给出证据给别人继续扇耳光!还发了张只有一个INC的所谓5k刀的收款图,而且还都是国人付款给你的,那些名字涂的还不够干净,不知道你是在帮别人代刷呢还是做苦力呢 - -# ,还不知道是不是和别人借来的图。。。 哎 可悲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09: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雾非花 于 2011-5-24 10:10 编辑

[img][img]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淘宝网皇冠店

我无办法!你们都针对我搬出所谓的有力的证据来给我带上个涉露资料的罪名!整个事件最得益就是叶军,坐收渔人之利,希望你继续在Q2C的带领下月入万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牛人,赚这么多,我汗颜加自卑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Q2C的帖子,就发现你“非花非雾”前言不搭后语。

如果你行的正做的端,也不会搞的自己到头来都无法自圆其说。

你更没必要在这里贴收款图,你想证明啥?

证明你有钱?有钱你跟你朋友一起买培训?

这点我没说错吧,你掏4000,他掏1000。哪怕是你掏4999.99,他掏0.01,那也是合买。是人都懂,合买那是2个人的事,麻烦的很,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嘛。

还是你想证明有能力挣钱?你有能力挣钱,那咋在Blackhat没挣到一分钱?其实,你说你亏本了,我更相信。你看看你,找人家都不超过10次,你以为你是天才啊!

况且,你自己没成功,就去诋毁人家的效果,照你这样说,那些失败者一天啥事都不用做,天天去骂街好了,因为,他自己都没错,是别人没教好啊。

最后,事情败漏,人家没T你,你还有理了?知道不,其它不论,就说这件事,这叫忘恩负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2# 非雾非花


你这么脑残,骂别人死全家,我看就你命贱。
有事说事,人身攻击,小子你还不行。你TMD和合买还有理?如果骄阳允许你这种人在这里撒野,以后骄阳的培训随便合买。他骄阳要是敢T,大家就逗可以出来骂他,你小子自己没学明白,怨这个怨那个,你拉不出屎,还怨地球没有吸引力呢,我真服了你。如果我不骂你,我都气的想砸电脑,怎么你这么脑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16# 风有点大

来吧!叫多点人来挑骨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17# 非雾非花


我问你,你承认不承认合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Q2C出来澄清,说的言辞确凿,你却跑来发毒誓。

这里是你发毒誓的地方嘛?万一有个啥事呢!

有本事:你发个毒誓,你当初没有合买的心吗?

所以啊,你自己发发也就算了,千万别拖家带口的,更不要拉上别人,我也套用个时下流行语,你伤不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千块的事情,至于吗?(纯属路过)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17# 非雾非花

你说话啊?有事不怕说,你承认不承认合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 无人喝彩


钱不钱真不是最重要的,但是这小子跟脑残似的,自己犯错,还跟疯狗似得乱咬人。事必须说清楚,否则还以为Q2C真的无缘无故怎么了他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21# 风有点大
不承认!当初他跟我本来就有其他事情,总之没那么简单,他也说教我做CB什么的,我也说我学到东西教他,这也是肯定会有的事情,其实我当初没收他那一千元,今天也不会搞的那么乱!总的来说,他那一千元花的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23# 非雾非花


那以为这么乱的起因是谁?是Q2C?那你出来骂街,应该骂谁?你是不是找错发泄的对象了?
如果你认为你那样不算合购。那我问你。
你是否有翻录教程给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24# 风有点大

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0: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你跟那个叫叶军的是朋友呢 真是物以类聚 都想又当婊子又立牌坊
其实吧 我们这种局外人看你们互相的作践 真是打心底里为你们高兴 日子过的忒无聊 忒需要你们这种人来调节调节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26# heiheifantasy


有人无端的污蔑你,你不做声,要么是你真做了,要么就是你熊,这事情不是作践,谁对说错,该说个明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 中国特色,不清楚内幕 不做过多评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25# 非雾非花


你真是厚颜无耻。还敢否认自己没有翻录教程。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热闹!~~~~在网络上混,都是披着羊皮的狼!!我以后不会参加啥培训!这么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雾非花 于 2011-5-24 11:29 编辑

29# 风有点大
我是没翻录教程,所以他找Q2C说事情去!然后他加入了呗!既然他加入,我也不用还他钱,我为何不顺应潮流!换作是你,你也会这么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31# 非雾非花


大哥,QQ截图你明明自己说不用翻录教程了,并且你们自己事情败露的起因,也是因为你翻录教程不及时。等会就有当事人,出来说事。你真是厚颜无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32# 风有点大
我无所谓的!我站出来的最终目的,无非是让更多人知道培训内情,不用那么多人花冤枉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33# 非雾非花


结论已经出来了,就是你合买教程被T。满肚不服,出来恶语中伤培训讲师,无中生有,满口谎言。与你这种得了疯狗病的人,理论不是什么来,让明眼人自己看吧。我想此刻骄阳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34# 风有点大
抛开到底是不是翻录的问题,但是这问题已经是解决之事,既然你Q2C已经解决了这个事情,为什么后来又T人?这又作何解释,我们私底下质疑他,有错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2: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35# 非雾非花


你别蛋痛了,没时间和你扯,事情已经认清,我不想与你口角,吃饭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2: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35# 非雾非花 你翻录教程T你不对?你没看培训条款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2: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非雾非花 于 2011-5-24 12:11 编辑

37# recluse131

大哥我知道你是叶军!所有这一切!我就做个小人好了!你也得到了你应该得到的东西!你应该感谢我!你花了少少钱解决了你当初的疑惑和质疑.几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2: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Q大的方法赚到钱,只能怨你自己。为啥其他人都赚的兴高采烈?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2: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翻来覆去就那几个人在吵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4: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煎何太急啊。各位大哥。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4: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雾非花最大的悲剧就是多事,嘴巴大,得了便宜还卖乖。既然都不T你了。你还到处说啥啊。努力实践就得了。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4: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 一样米,百样人.
网赚这个行业真的是充满奇迹的一个行业.
一个项目有人能做出多,有人则只能做出很少,有人则什么都做不出来!
大部分人说这个项目死了的时候,总有些人在少了竞争,难度提高了的情况下赚得不亦乐乎!
信则真,不信则假,有什么好说的呢!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4: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算了,干脆一人退一步把这个事情了解了算了。我来出个主意,Q2C退非花2000块,然后非花退出Q2C的培训项目,并且以后不能再讨论此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4: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事态有新的发展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5: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我来打酱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5: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的有点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6: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差不多清楚了。 主要还是个 “气”,原本事情解决了,被T就引出了 后面的故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6: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jft 于 2011-5-24 17:15 编辑
算了算了,干脆一人退一步把这个事情了解了算了。我来出个主意,Q2C退非花2000块,然后非花退出Q2C的培训项目,并且以后不能再讨论此事。
cissss 发表于 2011-5-24 14:43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你这稀泥和的……= =! 原本就不单纯是钱的问题,何况,违规合买结果是两个人都留下了,Q2C当初的处理也算够心软的了。如今扯破了脸之后若还能找回2000,这是非曲直的,让人说什么好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8: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成绩差 怪老师还是怪自己?
没有执行力就没有一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8: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upload.ouliu.net/k/d8c4a46d9072b84b4f55f5d5ef1c594a.jpg淘宝网皇冠店

我无办法!你们都针对我搬出所谓的有力的证据来给我带上个涉露资料的罪名!整个事件最得益就是叶军,坐收渔人之利,希望你继续在Q2C的带 ...
非雾非花 发表于 2011-5-24 09:52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我现在从头开始做autoblog
对autoblog  你认为被大家做烂做死了的autoblog
我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在Q大的带领下月入万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9: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培训最容易月入万刀呀,这是INTERTNET 上最有潜力的MARKETING,学到这点才算是得了真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9: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从头开始做autoblog
对autoblog  你认为被大家做烂做死了的autoblog
我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在Q大的带领下月入万刀
Hummer 发表于 2011-5-24 18:07 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啥时万刀一定要发图哦,哥也加入。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9: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这么说,估计明天就会仍一张收款图给你,然后有一编忠心感谢师傅的帖子出来,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19: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动静啦?持续观望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2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下一个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20: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4 2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做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01: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很多托 托死你们。。。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这年头,这种事情多的是、、、、朋友就消消气,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肯定的是做托的肯定没有你有能耐、、、历史证明摇尾巴的只能做****何惧之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01: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了 一个人参加培训 2个人私下学习凭什么叫合买、、、你们脑子是不是也进水了。。。如果你去读书,你的兄弟姐妹没钱读。。。学校里是规定每个人都要教学费,所以只有你一个人去读书了,但是你回家了难道不可以和你兄弟姐妹分享。。。再说了本身很多培训的人也都是参加培训过的、、、这又怎么说呢。也叫资源外泄、、、合买。。。既然他们培训过的人也可以去搞培训,你和你朋友分享又有什么问题呢。。。又不是在你教堂上学习,也不需要你发个什么荣誉证书什么的。。。当然当事人说的培训质量,我就不清楚了。。。培训培训 都是培训惹的祸。。。这年头都能搞培训机构了、、、外加一个插曲,你们凭啥培训啊,你们有上缴税款?要是没有,那就是逃税漏税,金额还不小哦。。。关于澄清“非花非雾”无辜被踢事件的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09: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混乱中继续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13: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托不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14: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说过:这是一个充满欺骗、狡诈的行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5 1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吵个求啊。。。看的头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7 14: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应该是告一段落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