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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是在不断的得到失去中为自己的选择寻找可以麻醉自己的理由……
回国前的那个晚上,我不同以往地心神不定。S穿著那件被我称为“19世纪的睡衣”,出来进去地为我整理着出差的随身用品。我插不上手,(S从不用我帮忙),坐在墙角的沙发里抽烟。
思绪紊乱。一半儿是又要回到祖国去的憧憬
,一半儿是又要远离温巢数日的不安。我吐出一个诺大的烟圈儿,烟圈儿向对面的墙壁悠悠飘去。思绪随烟圈儿的飘散而更加零乱,筹划了数日的要对S说的话却不知从哪里开始……
下个月就是我和S相识七周年,我们同居也已经六年零十个月了。这几年因为公司与大陆的合资项目,我来往于两地不下20余次,每年总有半数时间过着生活在旅行箱上的日子,每次多则几个月,少也有两星期。这期间我到过国内一个个日新月异的大都市,在形形色色自觉不自觉、清醒不清醒的场合与不下十个女人做了“露水夫妻。”过气的时装模特,刚出大学校门的外企职员,转行下海的儿科大夫,谈判合资的国营企业的会计师,广告公司的精明干练的女老板……这其中不免有生理需要,也有渴求理解的心灵碰击,有在美人计的诱惑下甘愿俯首称臣,也有“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已做他人妇”的无可奈何……
我在自鸣得意和自我鄙夷之间徘徊,在无辜和罪孽之中逃避抉择。
我一直让自己相信这一切都不会影响我和S之间的关系,直到近来开始在深更半夜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几次S将我推醒,体贴地问我是不是生了病,为什么一向睡觉如死猪般的我在梦中叽咕些她听不清的“外星人语言”。我开始害怕会不会早晚有一天被S发现,会不会在梦中说出一些令人尴尬的事情。我琢磨着是否该与我那荒唐行径说再见,是否该将发生的一切向S坦白,求得她的宽恕。
然而我对自己迟迟未下决心坦白交待的解释,竟一直连自己都不能满意和信服。我内心盘算着最糟糕的结果,却实在无法接受那结果带给我的苦涩。
我尽量让自己认为我是为了S,毕竟她从没有对与我厮守的日子流露出不满。何必去搅乱她平静的生活?我每次从国内回到我们布鲁克林的蜗居,总会买给她足以让她高兴几个星期的礼物。在我们团聚的日子里,我待她总是极尽温柔,呵护备至。我会放弃星期六下午电视里的NBA决赛,陪她在Bloomingdale逛上四个钟头;我会牺牲星期五与同事们在Jazz吧里纵酒狂歌的Happy hour, 去陪她看百老汇的“西贡小姐”或“悲惨世界”;我会在夏日的黄昏里牵着她的手,漫步在Verrezanno桥下的河滨公园里,做出兴致勃勃的模样听她讲述她公司里乱七八糟的事情。
但我知道我更多的是为我。我不能再忍受一周七顿的Pizza,不堪回首一人独居时杯盘狼藉、衣鞋遍地的狗窝,我需要远行归来在肯尼迪机场S予我的拥抱,我珍惜夕阳余辉中S枕在我腿上无限满足地凝视着我。几次望着她在我臂弯里睡去的安详脸庞时,莫名的悲伤从心底不知什么角落袭来,一次比一次重。
我静下心来试图去理解自己,希望找到充足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我渐渐明白那莫名的悲伤是对自己的怜悯,它已被埋在内心深处的阴暗角落。当你试图与身边的人分享人生旅途上发生的每一个喜怒哀乐时,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却再也不能捧出来与人分享了。我无法忘怀曾经的每一个女人,却不能为记忆留下任何左证,没有照片,没有信件,没有贺年卡,唯一一次想留下的带有体香的针织内裤,也终于在临下飞机前随着苹果皮进了机舱里的垃圾桶。我几次铺开纸笔,企图记录下自己的故事,好在日后留个念想,希望有一天老眼昏花了,还能为年轻时的行径将自己感动……
和我这一代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男人们一样,我几乎没有从父辈那里学到过一点儿关于如何对待女人的知识。记得大一时,第一次恋爱,爱上了那位高我一级的学姐B,竟是由于从未有过与女孩子接触而突然得到一个异性特殊关心所引起的简单生理和心理反应。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瓢泼大雨之夜,在校园角落的亭子里第一次将嘴唇贴在B的唇上时,我紧促的呼吸和惊慌的颤抖整个儿摧毁了我男子汉的矜持。我从那时起开始探索女性的身体和逻辑,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使我经历一次不知所措。那个暑假B回了南方的家,我失魂落魄了整个夏季。开学后却发现她有意地躲避我,直到在周末的迎新舞会上发现她被乐队的首席小提琴手整晚上搂得紧紧的。我从舞厅跑到花园里,将那棵玉兰树狠狠地踢上几脚,再用苹果刀将我刻在树干上B的名字统统挖去。
几年后在B的毕业舞会上,她从人群中走过来将我拉进舞池,讨好似的把头靠在我肩上,浑身肌肤中发出的玉兰香气顿时融化了我郁积的伤痛。B调皮地微笑着说:“小男孩是不是还在记仇?”
94年我第一次回国时与B在西单的朝鲜烤肉店里痛饮,刚刚离婚的她和离婚两年的我谈得分外投机,对生活的感慨使我们有了从未有过的亲近。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至今也不知她是如何将我拖上出租车回到她的公寓的,俩人和衣相拥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B是少有的与我睡在同一张床上却未发生任何事的女人。
尽管我早以不再相信婚姻,对许多天长地久的东西也都产生了疑问,却仍愿在心里保有一个女神的神圣,以慰藉自己少年时那份纯真。
我那些在中学和大学里教书育人的老师们,至今也没有向我们一代人说过道歉。当年是他们不知从哪个石头缝里找出个走在大街上看书撞到电线杆说对不起的陈景润来做几千万青少年的楷模。似乎生活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解决“1+1=?”的哥德巴赫猜想,似乎成龙的意义大于实实在在地做人。于是有了从小就被定义为“贵族”的重点学校,有了失去少年人快乐的“少年班”,有了不知道生活是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的“呆硕傻博”。幸亏伟大的美利坚后来接纳了我们这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并给了我们一个通向小康的前景。
厌烦了误人子弟的教育方式,加上少年人的叛逆年龄,使我根本无法在教室里坐下去听先生们的念经。于是拉了几个臭味相投的朋友,支起架子鼓背上电吉它,跟在罗大佑崔健们的屁股后面唱完“风花雪月的日子”唱“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唱累了就挟着烟卷儿在校园里追逐女生,有意识地去练就一副厚厚的脸皮,以抵消社会赋予大学生骄子们的斯文。荒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最后一年才产生一种恐惧。我不敢正视毕业后的日子,研究员?副教授?一眼望到坟墓的前程,大不了超越不过家里那个迂腐的老头儿,不甘心20年后加入我现在讥笑着的人的行列。干脆横下一条心,毕业后“练滩儿”,要不就一无所有地走穴去!
一位学长语重心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你若不在毕业前把托福GRE考下来,你会后悔一辈子。”我和B跳舞时问她是不是有道理,她嘻嘻一笑道,“你要是出国了,咱们全校人就都出去了!”
我从来不屑于人们编造的那些故事,说那些伟大的人物从小就有救国济世的伟大抱负。我更相信矮个子的拿破仑、丑陋的林肯,发愤图强出人头地一定是源于为了向少年时崇拜的女人证明自己。大学的几年我从没有象读托福的那几个月一样地下功夫,一个人占据一间研究生朋友的宿舍挑灯夜搏。考完托福那天的感觉竟象马拉松到达终点一般的解脱。
为了庆贺“解放”,哥们儿找来几个低年级的小妞儿,在空荡荡的物理实验室里跳“贴面舞”。所有的灯都熄灭,只有一支蜡烛昏昏于角落。音乐是两面十几首邓丽君串联在一起,三十分钟连续不断的温情脉脉。跳到凌晨3、4点钟,最后一支蜡烛燃尽,屋里漆黑一团,不知道其它人在做着什么,只感觉怀中人细细的呼吸在加快,在耳鬓间挑逗着,我将她越搂越紧,终于用血盆大口盖上她的樱唇。
在“问彩云何处飞,让春风永追随”的靡靡之乐中,我感觉到N的嘴唇滚烫,竟如我一般饥渴。象远征于沙漠中的骆群偶然发现一弘清水,我们尽情地从彼此的身体里吸吮着滋润自己即将干枯的心田的甘露。我将嘴移开到她的耳边,正要低声介绍自己,她却说:“我知道你是谁,不就是经常夜里在操场上吼‘一无所有’的那一位?”
几天后我迎来了23岁生日,在我那研究生朋友的宿舍里开完生日Party人们陆续散去后,N留下来给我最后一个生日礼物。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身下床单上的血迹,鼻子里竟然一股酸楚的感动,眼泪几乎落在仍在熟睡的她光洁的身上。
那年,在我那些同学们统统涌向天安门“誓死捍卫广场”的日子里,我和N躲在空荡荡的校园里享受着“卿卿我我”的两人世界,不理会世界上正在发生着什么。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已经两个月没来例假,脸色如土的我才跑出校园找到一个哥们儿的当护士的女朋友去解决问题。那天我和哥们儿坐在阜外医院门口那家小酒馆里愁眉苦脸地等待。我心如铅注,无心把盏。哥们儿的女朋友扶着N走进来时,我至今仍记得当时她眼圈红肿,步履飘忽的纤弱模样。做护士的在一边骂我不是个东西,都这么多天了才来找她,我毫无分辩的理由,那一刻脑子里轰然一声,觉得欠了N一辈子的债,不知如何还清。
我能理解我的上一代人过的多难的日子,也理解生活的艰辛使他们割舍了太多的自我。只可惜我从他们的身上,很少能得到有关婚姻的意义,不理解的是,在本来众多的枷锁中,为什么还要再加上一条,将自己紧紧缚住。如果说婚姻要彼此做出牺牲,家庭要为下一代而牺牲,那么已经牺牲了太多次的我们这一代人,好象已被再多的牺牲吓着了!我们因父母的下放而牺牲了童年的天伦之乐,因祖国的期望牺牲了自己的选择,为祀祭神坛上光环的存在牺牲了少年的诚实,为雷锋和张海迪们对人生目的的定义,牺牲了更具意义的自我探索。我们还要牺牲更多么?
几年前,在纽约和一个长我十岁的朋友喝酒时他讲起他婚姻的不幸,但为了孩子双方都别无选择。我实在忍不住了,甩给他一句:“我不懂,一个自己不幸福的人怎么带给身边的人欢乐!”我不相信,在孩子们面前日复一日的势同水火、指桑骂槐、摔盘砸碗是为了孩子的幸福?我宁愿接受人们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不愿将自己多年筑起的一座巢拆散,不愿否定自己前半生的辛苦,却为后半生埋下更多的苦涩。
总之,当我在大学宿舍里熄灯后的“卧谈会”上鼓吹独身主义和婚姻无用论时,其它人群起而将我攻之。在谁也不能驳倒对方的时候,一个哥们儿总结性地发言:
“你独身主义?咱们这帮人第一个结婚的就是你。”不幸而被他言中。更在意料之外的是,第一个离婚的也是我。
我到美国一年后忍耐不住中西部小镇上的寂寞生活,也受不了两天一封信和每月300元的电话费,终于让N在三年级上到一半时退了学。我暑假里回国草草的结了婚,行程之慌乱竟然没有办一个象样的婚礼。几个月后将她接到了美国。蜜月的日子里我不想去上课,整日与妻厮守在床上,疯狂地做爱,似乎要把分开的一年多里欠下的旧帐统统补上。
我终于受不了攻读博士的煎熬,终于未能把当年“呆硕傻博”的帽子给自己戴上,终于在拿到几个“C”之后被系里扫地出门。为了“养家糊口”,为了N继续完成她的学业,我开始到餐馆打工。那段时间我倒真的挺轻松,虽挣不了许多钱却不必去点灯熬夜读“天书”。我学会了笑脸迎客,学会了辨认什么样的客人会给更多的小费,学会了在老板面前忍气吞声,学会了在金钱面前毕恭毕敬。我竟然学会了调鸡尾酒,竟然敢走进我曾厌恶的同性恋酒吧做调酒师。我改变了对同性恋以及对所有人的认识,我享受吧台里没完没了的爵士乐,我欣赏T型台上的Drag Queen们演唱Madonna的“Like A Virgin”。我结交了 乱七八糟的朋友,我理解了这世界里同性异性原本分不大清,我明白了所有社会上的道德准绳都在被人们不断的实践更新着。
当我变成了另外一个我时,我和N的距离越来越远。我深夜回到家时她已睡去,早晨醒来时她已人去屋空。少有的休息日里我无心逛街逛店,少有的与N同处的时刻,我无心听她细述课堂内外的趣闻,我不再关心她的世界,忽视了生日的礼物,忽视了她为什么近来总是提到德国人马克。终于有一天下班后,发现家里空无一人。电话留言机里N的声音:“我晚上不回来了……”。过一会儿,第二条留言:“明天也不回来了……”。
打工的岁月里我失去了一些曾有的自信,疏远的日子中我曾开玩笑地对N说:“你该另外找个人嫁了得了,看来跟我不会有什么出路,趁年轻漂亮还可以……”她问我是不是喜新厌旧,或是看上了哪个男扮女装的妖精。那回答让我心里感觉暖洋洋的,更不再对她的世界多闻多问。
离婚时,N对我说过一句话:“你知道吗?对自己的老婆说婚姻是个大骗局的人,不是傻瓜就是神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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