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受不了攻读博士的煎熬,终于未能把当年“呆硕傻博”的帽子给自己戴上,终于在拿到几个“C”之后被系里扫地出门。为了“养家糊口”,为了N继续完成她的学业,我开始到餐馆打工。那段时间我倒真的挺轻松,虽挣不了许多钱却不必去点灯熬夜读“天书”。我学会了笑脸迎客,学会了辨认什么样的客人会给更多的小费,学会了在老板面前忍气吞声,学会了在金钱面前毕恭毕敬。我竟然学会了调鸡尾酒,竟然敢走进我曾厌恶的同性恋酒吧做调酒师。我改变了对同性恋以及对所有人的认识,我享受吧台里没完没了的爵士乐,我欣赏T型台上的Drag Queen们演唱Madonna的“Like A Virgin”。我结交了 乱七八糟的朋友,我理解了这世界里同性异性原本分不大清,我明白了所有社会上的道德准绳都在被人们不断的实践更新着。